武汉市梁子湖水产集团有限公司

2026 年汤逊湖鱼类增殖放流公告

2026-03-30

为切实发挥汤逊湖 “以鱼控藻、以鱼活水” 生态功能,有效防控蓝藻水华,持续改善汤逊湖水生态环境质量,根据《2026 年汤逊湖鱼类增殖放流实施方案》及相关政策要求,武汉市梁子湖水产集团有限公司将组织开展 2026 年汤逊湖鱼类增殖放流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
一、放流基本信息

1、放流时间:2026 年 4 月 30 日前

2、放流地点:外汤逊湖全域,选取安全开阔、水流平缓、水质良好的固定水域作为放流点位

3、放流品种及规格:鲢鱼、鳙鱼,规格均为 100-500 克 / 尾

4、放流总量:共计 50 万斤,其中鲢鱼 25 万斤、鳙鱼 25 万斤

二、放流目的

本次增殖放流旨在快速恢复汤逊湖控藻鱼类生物量,确保水体控藻鱼类密度≥48 克 / 立方米,有效遏制蓝藻水华暴发风险,修复湖区鱼类群落结构,提升汤逊湖水生态系统的稳定性与自我修复能力,实现湖泊生态效益与社会效益协同提升。

三、放流规范要求

1、本次放流苗种均由具备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的供应单位提供,优先选用国家、省级水产原(良)种场,且持有资质机构出具的种质检验、检疫合格报告,确保苗种健康无病、规格统一、种质纯正,严禁投放外来物种、杂交种、转基因苗种及病弱苗种。

2、放流过程将全程接受江夏区公证处监督,在公证及相关监督人员全程见证下进行,现场核对苗种品种、规格、数量,规范操作流程,保障苗种运输至放流点成活率达 95% 以上,确保放流工作公开、公正、透明。

四、重要提示

1、放流期间,敬请广大市民及相关单位配合现场管理,切勿擅自进入放流作业区域,避免干扰放流工作正常开展。

2、为保障放流鱼类正常生长及汤逊湖生态安全,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放流后至本次放流鱼类种群稳定期间,在规定区域内进行非法捕捞、电鱼、毒鱼等破坏水生生物资源的行为。

3、如发现死鱼、异常水质或破坏水生生物资源的行为,可及时向武汉市梁子湖水产集团有限公司或江夏区农业农村局反映。

五、监督与举报

本次增殖放流工作全程接受社会监督,欢迎社会各界对放流工作的规范性、公正性进行监督。对违反本公告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,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,举报线索经查实的将按相关规定予以反馈。

特此公告。

 

实施单位:武汉市梁子湖水产集团有限公司

2026 年 3 月 30 日